[摘要] 民政部近日发布统计显示,2014年全国共依法办理离婚登记363.7万对。自2003年以来,我国离婚率已连续12年呈递增状态。而在江苏,去年全省有87万对登记结婚结为夫妇,但也有高达14万对的夫妻离婚。平均算来,约每小时就有16对夫妇分道扬镳,成为“熟悉的陌生人”。
案例三:分居后丈夫私自卖房
我们夫妻分居10年,丈夫几年前将夫妻名下的房产私自卖给了他姐姐。我该如何主张权利?
解答:首先看您先生的姐姐购买此房时,是否构成善意第三人:已经支付了合理对价。二房产已经交付。不动产的已经办理了登记,动产的已经交付对方。三是对该房产属于夫妻共有财产不知情。如果不具备以上三点的,就不构成善意第三人,您可以要求确认当时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要求他姐姐返还。如果构成善意第三人的,您就不能要回该房屋,您离婚的时候,可以要求您丈夫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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