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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1小时16对夫妻离婚 房产纠纷怎么破?

房天下房天下综合整理  2015-07-12 00:00

[摘要] 民政部近日发布统计显示,2014年全国共依法办理离婚登记363.7万对。自2003年以来,我国离婚率已连续12年呈递增状态。而在江苏,去年全省有87万对登记结婚结为夫妇,但也有高达14万对的夫妻离婚。平均算来,约每小时就有16对夫妇分道扬镳,成为“熟悉的陌生人”。

葛天离婚,豪宅别墅归了谁? 离婚,豪车豪宅如何分?娱乐圈悲欢离合引人唏嘘,凡人你我又有何不同!民政部近日发布统计显示,2014年共依法办理离婚登记363.7万对。自2003年以来,我国离婚率已连续12年呈递增状态。而在江苏,去年全省有87万对登记结婚结为夫妇,但也有高达14万对的夫妻离婚。平均算来,约每就有16对夫妇分道扬镳,成为“熟悉的陌生人”。

由于价值巨大,房产往往会成为离婚后财产分割的核心。曾经夫妻今日路人,有人能和平分手彼此祝福,有人你争我夺打起算盘。于是,纠纷来了。今天,小编就整理各种离婚撕X案例,看看围绕房子夫妻之间上演的闹剧都是如何收场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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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一:离婚后想办产权男方不出面

我和丈夫离婚已有5年。离婚时他将一套没有产权房子,即一张房屋调配单给了我。我们之间留有房产协议书。房屋调配单的名字一直是他,没有更改。现在我想要办理产权,但是他就是不愿出面,是否还能办理房产?

解答:男女双方之前有协议书,应该是协议离婚。既然是协议离婚,可以拿着当时婚姻登记处盖的公章去房地局办理,这种情况下男方可以不用出面就能办理手续。

 

案例二:儿子离婚后把房子分割给儿媳

省吃俭用买了套房赠与儿子用于结婚,儿子离婚后却在没有与我商量的情况下将房产分割给了儿媳。这样的分割有效吗?这套房子的产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登记的所有人仍然是我,没任何变更登记。

解答:根据我国《合同法》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赠与的财产如有需要,应依法办理有关手续。同时我国《物权法》也有规定:不动产的物权设立、转让和消灭,未登记的不发生法律效力。上述情况中,赠与物的所有权尚未发生转移,离婚协议中涉及的对这套房子的处置是无效的。

 

案例三:分居后丈夫私自卖房

我们夫妻分居10年,丈夫几年前将夫妻名下的房产私自卖给了他姐姐。我该如何主张权利?

解答:首先看您先生的姐姐购买此房时,是否构成善意第三人:已经支付了合理对价。二房产已经交付。不动产的已经办理了登记,动产的已经交付对方。三是对该房产属于夫妻共有财产不知情。如果不具备以上三点的,就不构成善意第三人,您可以要求确认当时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要求他姐姐返还。如果构成善意第三人的,您就不能要回该房屋,您离婚的时候,可以要求您丈夫赔偿损失。

 

案例四:房贷还没还清就离婚了

结婚前丈夫一人付了首付,婚后我们共同还贷。现在要离婚了,但房产证还没拿到,这样要如何分割?房屋的部分又怎么计算?

解答: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完全取得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了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的所有权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待取得房屋产权证后,再由任何一方另行向法院起诉。注: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归属的范围包括:1 购买福利性政策房屋;2 购买商品房;3 购买经济适用房。购买以上三种房屋,在离婚时,尚未取得房产证的,法院不宜就该房所有权直接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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