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苏州拆迁安置房买卖政策交易实施细则一览
四、家庭住房面积的认定
1、与申请人共同居住的家庭成员名下的,现有或五年内发生转移、拆迁的所有私房和承租的公有住房,以及现居住的未折除无证建筑,购置的房改住房(含已转让或拆迁的)等均纳入家庭住房面积;
2、家庭人均住房面积=家庭住房面积÷共同居住家庭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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