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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楼事:地王"生不逢时"? 北京地王与苏州两年前就已结缘

房天下综合整理  2012-07-16 00:50

[摘要] 据了解,中赫置地在江苏拥有多个项目,南京项目为收购地块,目前正在招兵买马,准备启动。而早在两年前,北京新"地王"中赫地产就与苏州结缘,位于苏州相城区的盛泽园别墅即由其与安徽高速等开发商合作开发。然而盛泽园从09年底至今,仍未动工。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捂地”似乎已成事实。

 

 

《闲置土地处置办法》7月实施

“一年未动工开发即属闲置土地。”国土资源部今日在其官网发布了2012年5月22日修订通过的《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再次明确了闲置土地的定义。与此同时,对于闲置土地的处理,未动工开发满一年的按照土地出让或者划拨价款的百分之二十征缴土地闲置费,未动工开发满两年的则将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该办法将从7月1日起正式施行。

根据办法规定,闲置土地是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超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有偿使用合同或者划拨决定书约定、规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国有建设用地。

已动工开发但开发建设用地面积占应动工开发建设用地总面积不足三分之一或者已投资额占总投资额不足百分之二十五,中止开发建设满一年的国有建设用地,也可以认定为闲置土地。【《闲置土地处置办法》7月实施 1年未开发即闲置】

业内声音:闲置土地"囤而不发"新规临执行难

如何打破“土地闲置,开发商坐收渔翁之利”的弊端?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专家马庆斌进行了解析。

马庆斌:作为闲置土地,它的实质不是“闲”,而是“囤而不发”。大家之所以让它闲着,是因为它闲得有价值,它有潜在的空间,所以我才让它闲下来。这并不是开发商单独的问题,实质上这种闲置土地“囤而不发”的状态应该是地方政府和开发商的一种默契。

长期以来,我国地方政府依赖土地财政的现象相当严重,在双方获利的情况下,地方政府的不作为有时是有意为之,这才是根本原因。这也是为什么《办法》中专门强调要明确地方政府责任问题的原因,这是一个比较有新意的补充。

土地闲置问题由来已久,即便政策出台,如何得到有效执行,还存在诸多疑问。此次新修订后的《闲置土地处置办法》是否仍旧会遭遇执行难的问题?

马庆斌:为什么几次清理闲置土地的行动效果不太明显?原因一方面是我们目前整个经济的发展方式,包括地方政府过多的依赖土地财政;另外是我国目前对闲置土地的处置办法,它的法规不太健全;还有即便有了管理办法,地方政府因为和开发商有利益默契,这样就使得执行强度被大大的弱化。

长期来看,如果这种土地财政的魔咒不解除的话,这种闲置土地的病根就永远难除。至于下一步的执行力度,从长期来看还是不乐观的,解决的出路应该不在于土地闲置,或者闲置土地的处理上,而在于地方政府。鼓励地方政府更多的建立实体经济,我想才是一种真正坚实的路。【闲置土地"囤而不发"专家称新规仍将面临执行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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