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谁首付,离婚后房子归谁”、“婚后父母给买的房子,另一方无权分割”……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的最新司法解释近日一公布,立即引发了网络男女的口水仗。
评论:离析家产与捍卫婚姻应兼顾
戏谑:
乐了地产商 愁了丈母娘
一些中立的网友显得有些悲观,认为现在掐架的男女们都不介意以最坏的意图揣测对方。
“婚前婚后都把小算盘打得这么精细,婚姻还有意义吗?”记者发现,网友对新婚姻法的争议大多还是围绕着“房子”,因此不少人认为这对房地产商是个好消息,有更多的单身愿意买房了。一位女网友感叹,正在怀孕中,无论生男孩儿还是女孩儿都得准备再买房子。”
建议:
房产归属应考虑离婚原因
网友“不得不说”:我觉得简单地将谁出资就将房产判归谁所有些过于武断,应考虑更多的感情因素。婚姻是一个感情的融合体,并非仅仅靠金钱来衡量。如果出资者因为出轨等原因造成婚姻的解体,那么在财产尤其是房产划分上就应该有所体现。
家庭的付出也应有所体现
网友“大脑袋”:在家庭中,作为女性,可能更多的付出是无形的。例如:生儿育女、照顾家庭、关爱老人等,可是这些付出很难通过具体的家庭财产的增加等形式体现出来。一旦离婚,可能这些付出都计算不出来,这对女性来说是不公平的。因此,关于房产的分割也应将其考虑在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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