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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笑了丈母娘哭了 新婚姻法真能盘活楼市?

房天下综合整理  2011-08-15 06:09

[摘要] “谁首付,离婚后房子归谁”、“婚后父母给买的房子,另一方无权分割”……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的最新司法解释近日一公布,立即引发了网络男女的口水仗。

 

新婚姻法房产归属 引发“男女大战”

对于这两项规定,网友颇有争议,有的认为体现公平,有的则认为太无情,从网友的观点来看,作为买房主体的男性对此一般持支持态度,而女性则反对声较多。以下是部分网友的声音。

支持:

体现公平公正

网友“西街牛仔”:我觉得这是一个相对公平的规定。现在年轻人的婚姻观念不是很强,有的过不了几天就离婚了,如果平分家产,尤其是房产的话,显然对出资购买者有失公平。谁出资,房产就应归谁,与婚姻无关,这样不但保护了购房者,也有效避免了骗婚等情况的出现。

是对买房者的保护

网友“梦工厂”:现在的房子一般都是由男方来购买,而很多女性都将有无房作为自己是否与男方结婚的重要衡量标准,可是一旦离婚,即使是男方的婚前财产,也很难避免被瓜分的可能。而这项规定的出台,则有效保护了房产购买者的利益。我想这在一定程度上也会影响到女性的择偶观。

反对:

不利于家庭幸福

网友“爱的奉献”:这样的规定显然是不合理的,这就是鼓励买房者在家里为所欲为,反正一旦离婚了,我的房产还是自己的。这样的规定是鼓励不负责任,不利于家庭氛围的营造,不利于家庭关系的融洽和团结,更谈不是上对幸福婚姻地保护了。

变相歧视女性

网友“我行我素”:我觉得这个规定有变相歧视女性的嫌疑。在国内许多地方,一般买房者都是男方,女方如果条件允许则会买一辆汽车作为陪嫁。相对来说,房子的价格是不断上升,而汽车则是不断贬值。双方一旦离婚,女方对家庭的长期付出不但得不到保护,反而连最基本的房产都分不到,这对女性来说是不公平的。

恐成“小三”保护伞

网友“春风化雨”:在家庭中,如果男方出资购买房产,但是婚后出轨,有“小三”介入,那么“正房”在离婚时将面临婚姻、房产全部失去,甚至一无所有的局面。这不是变相的鼓励“小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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