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3月26日,记者了解到,由全国人大法工委牵头起草的《贯彻落实税收法定原则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已经党中央审议通过,《意见》对贯彻落实税收法定给出了“路线图”。
将废止有关税收条例
目前,一系列税制改革已经处在准备或正在进行的阶段,比如营改增、消费税、资源税等。
人大法工委表示,与税制改革相关的税种,将配合税制改革进程,适时将相关税收条例上升为法律,并相应废止有关税收条例。在具体工作中,有一些税种的改革涉及面广、情况复杂,可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先进行修改,再上升为法律。
而其他不涉及税制改革的税种,可根据相关工作进展情况和实际需要,按照积极、稳妥、有序、先易后难的原则,将相关税收条例逐步上升为法律。
刘剑文表示,按税制改革稳定总体税负的要求,税制改革不会增加纳税人的税负,也不会损害大家的利益。
人大法工委表示,待全部税收条例上升为法律或废止后,将提请人民代表大会废止《人民代表大会关于授权国务院在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方面可以制定暂行的规定或者条例的决定》。人大常委会将根据上述安排,在每年的立法工作计划中安排相应的税收立法项目。
刘剑文对在2020年的规定时间内完成税收立法,持谨慎乐观态度,“改革与立法不矛盾,在改革的过程中,很多问题需要通过立法形成共识,终形成法律。”
上述人大法工委人士表示,《意见》的实施,有利于推动我国宪法确立的税收法定原则的贯彻落实,进一步规范政府行为,推动完善我国税收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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