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最高法院、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以及中国人民银行江苏省分行最近共同制定了《关于公积金购买法拍房业务的实施意见》。该规定旨在降低购房人的交易成本,减轻资金压力,并提升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法拍房的便捷性和规范性。法拍房买受人满足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条件后,可以在未付清全款前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公积金中心、金融机构和法院等部门将加强信息共享,提高业务办理的效率和便捷度。此外,公积金中心还将根据不同城市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和操作规程。大家不仅可以享受更加方便的公积金法拍贷款服务,还可以更好地了解购房流程和需要提交的申请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