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中国人民银行江苏省分行最近共同发布了《关于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法拍房业务的实施意见》。该政策旨在降低法拍房交易成本,减轻购房者的资金压力,提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法拍房的便捷性和规范性。根据新政策,江苏省各级人民法院对江苏省内的个人住房进行司法拍卖的活动,都将适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法拍房业务。符合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条件的购房者可以在未付清全款前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同时,各部门应加强信息共享,提高办事效率和精准度。公积金中心还将根据所在城市的实际情况确定是否适用组合性贷款和公积金异地贷款,并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购房者可向公积金中心申请贷款,提供身份证明、婚姻状况证明、已付款证明、贷款用途证明等资料。摘要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