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苏州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连发14条公告,涉及古城保护示范工程重点功能区保护修缮工程内征收住宅的评估机构报名,范围为平江片区。
其中,涉及多个区域的房屋、安置房和资产征收,包括102户住宅,总建筑面积约6665㎡。
01
● 征收涉及:
住宅约2户,总建筑面积约82平方米。
● 范围:
东至仓街,南至中张家巷,西至平江路,北至横巷。(以征收确定的实际范围为准)
02
● 征收涉及:
住宅约6户,总建筑面积约687平方米。
● 范围:
仓街116号花厅及周边老宅。(以征收确定的实际范围为准)
03
● 征收涉及:
住宅约8户,总建筑面积约370平方米。
● 范围:
大儒巷42号。(以征收确定的实际范围为准)
04
● 征收涉及:
住宅约10户,总建筑面积约537平方米。
● 范围:
大新桥巷21号庞庆麟故居。(以征收确定的实际范围为准)
05
● 征收涉及:
住宅约11户,总建筑面积约752平方米。
● 范围:
大新桥巷笃佑堂袁宅及周边老宅。(以征收确定的实际范围为准)
06
● 征收涉及:
住宅约9户,总建筑面积约753平方米。
● 范围:
顾家花园老宅。(以征收确定的实际范围为准)
07
● 征收涉及:
住宅约8户,总建筑面积约516平方米。
● 范围:
南石子街13、14号。(以征收确定的实际范围为准)
08
● 征收涉及:
住宅约5户,总建筑面积约619平方米。
● 范围:
南显子巷5-8号韩宅。(以征收确定的实际范围为准)
09
● 征收涉及:
住宅约4户,总建筑面积约191平方米。
● 范围:
南显子巷10、16号。(以征收确定的实际范围为准)
10
● 征收涉及:
住宅约13户,总建筑面积约667平方米。
● 范围:
悬桥巷29、33号洪钧故居及周边老宅。(以征收确定的实际范围为准)
11
● 征收涉及:
住宅约2户,总建筑面积约151平方米。
● 范围:
悬桥巷37号查宅。(以征收确定的实际范围为准)
12
● 征收涉及:
住宅约5户,总建筑面积约213平方米。
● 范围:
悬桥巷钱伯煊故居。(以征收确定的实际范围为准)
13
● 征收涉及:
住宅约7户,总建筑面积约415平方米。
● 范围:
迎晓里韩崇故居。(以征收确定的实际范围为准)
14
● 征收涉及:
住宅约12户,总建筑面积约712平方米。
● 范围:
迎晓里尚堂弄。(以征收确定的实际范围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