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港突发限售新政!
从8月27日起张家港正式实施限售政策!
具体政策如下:
内容解析:
加强新建商品住房价格申报备案管理:同一宗地一次性办理申报备案均价,网签销售价格不得超过申报备案价格。
实行限售政策:取得不动产证不满2年的商品住房(含二手住房)不得转让。
所谓限售,是指新购住房需取得产权证满一定年限,方可上市交易或办理转让公证手续。此次张家港楼市新政就规定,新购住房需取得产权证后,需持有一定年限方可上市交易,期限为2年。
自今年3月,从北京开启的“限售”之风,已经刮过40个城市,最长的期限为10年。继扬州、常州、南京、无锡、启东,至此,张家港成为江苏省第6个限售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