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姑苏区近日发布了一则关于拆迁的公告,涉及到三管弄和仓街地区的房屋征收。公告中公布了征收范围、补偿方案等详细信息。被征收的房屋主要为住宅,涉及约7户,总面积约550平方米。被征收人可选择货币补偿或产权调换。具体补偿金额和政策可参见附件。补偿方案公告后,被征收人可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诉讼。详情请咨询相关部门。
近日,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一则征地公告,涉及三管弄、仓街。因公共利益建设项目需要,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相关规定,经区政府研究,决定对古城保护示范工程部分房屋搬迁项目征收红线范围内的房屋实施征收。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
征收项目名称:古城保护示范工程部分房屋搬迁项目
征收范围:仓街20号一进西、仓街24号二进、三管弄3号、三管弄4号、三管弄5号、三管弄7号。该项目共计征收住宅约7户,总计约550平方米。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苏州市姑苏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暂行办法》的规定,制定了本项目的房屋征收补偿方案。被征收人可选择货币补偿或产权调换的方式进行补偿。具体补偿金额和政策在附件中详细说明。
被征收房屋的规划用途为住宅,涉及约7户,总计约550平方米。被征收人可选择货币补偿或产权调换的方式进行补偿。货币补偿的金额将根据被征收房屋的市场价格评估确定。被征收人还可以选择产权调换方式,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价值和被征收房屋价值在同一评估时点分别计算价格后,结清差价。
除了补偿金额外,补偿方案还涉及到临时安置补偿费、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等,具体金额和标准请参见附件。
征收决定公告后,被征收人有60天内可以向苏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需要注意的是,被征收范围内的行政相对人如对本征收决定有异议的,可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之内向苏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政府将根据征收决定公告后的情况,安排征收实施和补偿支付工作。被征收人可前往苏州市姑苏区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了解具体事宜。
如果被征收人对征收决定有任何疑问或异议,可通过以下联系方式咨询:
征收部门:苏州市姑苏区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
征收实施单位: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政府平江街道办事处
征收现场办公地点:姑苏区三管弄5号
征收现场联系方式:67666219
监督举报电话:65326819
被征收人还可申请基本居住需求保障、定销商品房居住保障等政策。具体申请条件和补助标准请参见附件。
公告最后提醒被征收人,如选择货币补偿方式,需要在规定期限内签约并搬迁完毕方可获得搬迁奖励费。同时也提醒被征收人关注政府网站和征收现场的信息公布,以便获取最新的政策和补偿标准。
以上是苏州市姑苏区关于部分地区拆迁的公告内容,请被征收人注意相关事宜,并咨询有关部门以获取更多详细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