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姑苏区二手房过户一个窗口搞定

苏州日报  2017-09-01 17:30

[摘要] 自2017年9月5日起,在苏州市姑苏区范围内,将实施不动产交易纳税登记“一窗受理、集成服务”。

自2017年9月5日起,在苏州市姑苏区范围内,将实施不动产交易纳税登记“一窗受理、集成服务”。

据悉,一窗受理范围涉及不动产交易、纳税、登记办理事项,可在一个窗口受理、一个窗口出件。其中,涉及存量房买卖的,待托管资金全额到账后纳入“一窗受理”范围。一窗受理地点在人民路1058号二楼大厅。

记者了解到,本次开通的“一窗受理”大致流程为,市民先到导服台问询、导服;填写申请表——取号;现场递交申请及相关材料并办理房屋交易(含存量房买卖网签合同备案等)、纳税、登记申请手续;不动产登记申请书上当场签名,获取不动产登记受理单。

“一窗受理”全面服务后,不动产查解封登记、异议登记即时办理;除政府组织开展的农村不动产登记、未经公证继承受遗赠涉及不动产登记、批量不动产登记、涉及征税需上门评估、单位转让不动产涉税事项和企业改组改制等不动产特定事项外,其他不动产交易登记自“一窗受理”起5个工作日内办结。

为减少市民往返次数,提高办事效率,市民基于自愿原则,可选择苏州邮政EMS快递证书服务,有需要者可至EMS专窗办理相关手续。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9月2日-4日(周六、周日、周一)交易地税登记三部门系统调试,人民路1058号二楼大厅暂停受理不动产交易、纳税、登记业务;9月5日起,人民路1058号二楼大厅实施“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实施过程中可能给广大市民带来暂时的不便,敬请谅解。

此外,干将西路1018号,苏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市国土局一楼窗口)作为备用网点,视情况适时开展“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在此之前继续开展纯不动产登记业务;适时在市政务服务中心新办公地址,开设“一窗受理、集成服务”网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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