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从4月1号起,苏州减免22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预计全年可减轻企业和社会负担7.46亿元。
从4月1号起,苏州减免22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预计全年可减轻企业和社会负担7.46亿元。
此次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金额为近年来的一次。根据财政部、国家发改委《通知》,从今年4月1号起,取消或停征41项中央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其中,涉及苏州取消行政事业性收费7项,分别是物价部门的非刑事案件财物价格鉴定费,公安部门的口岸以外边防检查、监护费,机动车抵押登记费,环保部门的环境监测服务费,住建部门的白蚁防治费和房屋转让手续费等。停征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12项。取消涉及个人行政事业性收费1项,为卫生计生部门的预防性体检费。
据市物价部门统计,从2012年到2016年,苏州已贯彻落实上级减免政策文件34个,涉及我市一二级项目共194项,其中取消80项、免征89项、降低25项,减免金额共计14.69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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