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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父起诉儿子讨要“房屋份额”

姑苏晚报  2017-05-24 12:30

[摘要] 在农村,父母资助子女建造宅基地房屋是较为普遍的现象,老人过世,将老宅留给子女,也是“天经地义”。然而最近,常熟一位老父亲将儿子儿媳告上了法庭,要和儿子“明算帐”,他要求把一套老房子的产权“算算清”。

在农村,父母资助子女建造宅基地房屋是较为普遍的现象,老人过世,将老宅留给子女,也是“天经地义”。然而最近,常熟一位老父亲将儿子儿媳告上了法庭,要和儿子“明算帐”,他要求把一套老房子的产权“算算清”。

原来,这位姓汤的大爷,与长子汤庆因家庭矛盾常年不和,汤老一直随小儿子汤阳生活。最近,汤老认为当年大儿子建房时,他同样出资出力,就该享有应得的房屋份额。他表示,1990年大儿子翻建楼房,楼上楼下“三开间半”,另有园堂一间。这套房屋建造时,他与已经过世的老伴为汤庆买了砖头、楼板、钢筋等建筑材料,然而至1999年,汤庆取得集体土地使用权证,老父亲并没有份额。为了讨要房屋份额,汤老将儿子儿媳告上法庭,要求主张房屋三分之一的份额。汤庆辩称,

这套房屋是由自己夫妇二人所建,老父亲并未出资。

为核实情况,承办法官向村委会及证人作了调查,村委会相关负责人表示,按照农村风俗,儿子家造房子,父母力所能及帮忙、出资也是正常。之后法院根据其他证人的证言,以及汤老提供的当时购买建材的收据发票等证据,认定汤老在这套房屋建造中确有部分出资和出力,但该部分出资和出力系汤老与老伴共同所有。现在老伴去世,该份额应作遗产,由汤老、汤庆及汤阳依法继承。

最终,汤阳将其继承部分给予老父,综合其它因素,法院认定原告汤大爷对涉案房屋享有15%的份额。(文中人物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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