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昨天据市物价局发布信息,我市将开展收费情况巡访,重点巡访有无擅自立项、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等行为。
昨天据市物价局发布信息,我市将开展收费情况巡访,重点巡访有无擅自立项、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等行为。
据市物价局有关人士介绍,为进一步加强收费管理,规范收费行为,按照省、市相关规定,我市将从3月上旬至4月下旬,开展2016年度收费情况巡访,巡访范围为2016年度实施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经营服务性收费的单位。我市价格部门将会同财政部门,采取“收费、非税、票据”三审合一的方式开展。
巡访内容包括各单位现行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收费范围,是否符合《苏州市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截至2016年12月31日)》《苏州市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目录(截至2016年12月31日)》《苏州市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截至2016年12月31日)》和《苏州市行政事业性收费“低标准”项目目录》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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