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资讯中心 > 政策 > 正文

市区流动人口子女积分入医 资格申请31日截止

姑苏晚报  2016-08-28 07:53

[摘要] 苏州市区流动人口为子女申请参加2017年度积分入医资格将于31日截止。市社保中心昨天提醒,如有办理需要,尽快前往居住地镇政府(街道办)提出书面申请,填写申请表格。

苏州市区流动人口为子女申请参加2017年度积分入医资格将于31日截止。市社保中心昨天提醒,如有办理需要,尽快前往居住地镇政府(街道办)提出书面申请,填写申请表格。

从今年开始,市区范围内(吴中区、相城区、姑苏区、工业园区、高新区,下称苏州市区),在经市、区教育部门批准设立的托幼机构、小学、初中就读的外地户籍学生,首次参加苏州市区城乡居民医保(即学生医保)的学生(少儿),须先申请参加苏州市区流动人口子女积分入医。

市社保中心向记者介绍,市区范围内,参加社保、已办理居住证,且连续合法居住1年以上(含)的流动人口,经本人申请,纳入本市流动人口积分管理。其子女在经市、区教育部门批准设立的托幼机构、小学、初中学校就读,首次参加市区城乡居民医保(即学生医保)的学生(少儿),可申请参加市区城乡居民医保(学生医保)。

按规定,流动人口当年已为子女办理积分入学申请,或已取得本市住宅房屋所有权证的,未参加过苏州市区城乡居民医保(学生医保)的学生(少儿),也需在规定申请时限内,提出积分入医书面申请。2016年1月1日前在校学生(少儿)已通过苏州市区就读托幼机构、学校,参加过苏州市区居民医保(学生医保)的流动人口子女,不需重新申请积分入医。特别提醒,《苏州市区流动人口积分管理子女入医核定表》仅限于通过经市、区教育部门批准设立的托幼机构、小学、初中学校参加苏州市区城乡居民医保(学生医保)的人员。未在经市、区教育部门批准设立的托幼机构、小学、初中学校就读,不能办理积分入医参保缴费手续。

据悉,纳入积分管理的流动人口,需为其在市区托幼机构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的子女,首次申请参加苏州市区城乡居民医保的,需于每年6月1日至8月31日(节假日除外)前向居住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

房天下APP优惠多,速度快

买好房,就上房天下fang.com

关注苏州房天下官微

新房、二手房、租房、特价房大平台

文明上网理性发言精彩评论

亲,登陆后才可发表评论哦~,立即登录

发布已输入0/200

相关知识更多>>
新闻聚合换一换
关于我们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加盟房天下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153-3010 举报邮箱:jubao@fa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