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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房产不再“强制公证”了 能省下不小的一笔钱

城市早8点  2016-07-21 14:02

[摘要] 近日,司法部发布废止执行25年之久的房产登记公证规定的通知,涉及继承房产、赠与房产、涉外和涉港澳台的房产所有权转移事宜这三种情形不需要公证,这也将为相关的业主省下一笔不小的费用。

近日,司法部发布废止执行25年之久的房产登记公证规定的通知,涉及继承房产、赠与房产、涉外和涉港澳台的房产所有权转移事宜这三种情形不需要公证,这也将为相关的业主省下一笔不小的费用。

200万的房子公证费用近两万

据了解,办理房产赠与的公证案件绝大多数是亲属,其中以直系亲属,特别是父母对子女赠与的情况居多,原因大多是为了子女结婚,或者是老人为了生前安排好财产以避免日后发生继承纠纷。相关律师表示,新政策实施前,当事人办理房产过户时必须提交赠与公证书或接受赠与公证书。而办理这项赠与公证要根据实际受益额,也就是房价,按阶梯比例收取一定的公证费用,这对动辄数百万的房价着实是一笔不小的费用。有业内人士分析,尽管房产继承或赠予并非买卖交易,但从本质上讲,无论是继承还是买卖交易都是产权的转移。

在没有取消强制公证之前,转移的成本其实并不低。以苏州城区一套面积为100平米、市场总价200万元的住房为例,按照现行的公证服务阶梯收费标准,以及为公证做的房产评估费用继承公证大约要收取19500元的费用,还是一笔不小的开支。

不公证也可以,就是核查时间长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公证材料将作为申请人可选择提供的内容,而不再是“强制性”提交的必备材料。

记者咨询了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工作人员表示,市民如果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当事人可选择以下两种方式申请登记:一是提交死亡证明材料、遗嘱或者全部法定继承人关于不动产分配的协议以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等材料申请登记;二是提交经公证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书申请登记。不过,申请人选择经公证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不动产登记部门核查用时短,办证速度快;申请人不经公证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由于申请材料多,不动产登记部门核查内容多,用时长,办证速度相对较慢。所以为有效保护市民的合法权益,建议办理公证后,再申请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的转移登记。

苏州市国土资源局不动产登记局局长顾玉根建议广大市民,还是继续到相关部门进行公证,再来办理比较妥当。此外,不动产登记中心相关负责人也表示,现在如果有市民不提交公证来办理,已经可以按照流程来审核,就是等待时间比较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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