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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价上涨卖房人恶意违约 园区二手房纠纷涨6.5倍

城市商报  2016-03-12 08:59

[摘要] 房屋价格攀升,杨先生却因此招来官司。去年房价暴涨前,他定购一套二手房。可合约签立、定金支付后,卖方却反悔了。对方不仅要求解除合约,还要杨先生支付违约金。这是怎么回事?

商报讯房屋价格攀升,杨先生却因此招来官司。去年房价暴涨前,他定购一套二手房。可合约签立、定金支付后,卖方却反悔了。对方不仅要求解除合约,还要杨先生支付违约金。这是怎么回事?

去年5月,杨先生就有意寻售房产。恰好,李先生夫妻正打算出售自己的住宅。房屋位于园区,面积约80个平方米。双方一拍即合,约定以100万元的价格成交。定约之时,杨先生就支付10万元定金。余款,则将于过户手续办理后,再行交付。

岂料风云难测。就在合同签立后不久,园区的房价,节节攀升。名义上,还属于李先生夫妻的房产,顿时身价倍增。杨先生自然喜出望外。然而,接下来的过户手续,却一直没能办妥。杨先生反复催促,却得到了卖方这样的解释;房产证,他们遗失了;补办,则需要时间。

交易僵持,买方并不乐意。可令杨先生意外的是,他竟然收到了园区法院的传票。原来,是李先生夫妻提起的诉讼:他们认为,杨先生没能支付剩余房款,涉嫌违约。他们不仅要求解除房屋买卖合同,并要求对方赔付违约金

自觉无辜,杨先生也不甘示弱。虽然列席被告,杨先生立即“反诉”。即便一个民事诉讼程序已经开始,就相同的情由,被告仍可“起诉”原告。这样的“反请求”,称之为“反诉”。杨先生认为,违约的是对方。他不仅应该履约,还需额外支付违约金2万元。一时之间,双方唇枪舌剑。

园区法院审理后驳回卖家李先生的全部诉讼请求,判决买家杨先生在规定期限内支付剩余房款后,卖家李先生即应协助办理房屋权属登记过户手续,另外,还判决卖家李先生向杨先生支付违约金2万元。

据悉,去年下半年开始,苏州房价节节攀升。与此同时,二手房交易纠纷也开始增多。据园区法院统计,去年8月至今,园区法院共受理二手房买卖纠纷170起,较去年同期增加144起。收案数,达到去年同期的6.5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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