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园区设21个流动人口积分管理受理窗口,目前已经在辖区各街道、社工委设立就绪,本周五起可接受申办业务。
本周五起园区这21个窗口正式受理
本报讯昨天,微信公众号“园区发布”发布消息:园区设21个流动人口积分管理受理窗口,目前已经在辖区各街道、社工委设立就绪,本周五起可接受申办业务。
为了加强和创新我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以更加科学、公平、公开的方式解决流动人口户籍准入、子女入学和入医问题,我市于2016年1月15日正式实施《苏州市流动人口积分管理办法》。园区在辖区各街道、社工委设立的21个业务受理窗口已准备就绪,自1月15日起,园区范围内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就可以前往居住地所在街道、社工委受理点申请办理。
据悉,受理对象为在市区范围内,参加社会保险、已办理居住证且连续合法居住一年以上(含一年)的流动人口。受理时间为除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外,其余时间正常受理。申请人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必须为原件。申请人伪造或提供虚假申请资料的,其所获积分自动归零,五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参加积分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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