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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苏州 房产证加名离婚卖房都怎么破?

房天下房天下综合整理  2015-09-08 12:00

[摘要] 买房,一件复杂的事,一件有钱也不一定就能解决的事。近,小编浏览苏州市住建局网站时发现,苏州购房者存在很多问题,现特总结出十问十答,以供有相同疑问的购房者参考。

买房,一件复杂的事,一件有钱也不一定就能解决的事。近,小编浏览苏州市住建局网站时发现,苏州购房者存在很多问题,现特总结出十问十答,以供有相同疑问的购房者参考。

》》》问题索引:

1、如何在房产证上加名字?

2、开发商只给楼层平面图,如何查询详细户型图?

3、户口迁出是否影响办理本地房产证

4、 定销房可否上市交易?

5、 中介二手房过户问题

6、 网签合同需要房管局盖章吗?

7、 房子赠与他人后我能开无房证明吗?

8、 外地人在苏州买房需准备哪些材料?

9、 离婚卖房需要哪些手续?

10、如何确保自己卖房后收齐房款?

 

问:在吴中区买了套房,房产证上有我和父母共三个人的名字,现在想把老婆的名字加上去,如何办理?

答:一般夫妻双方可将一方单独所有的房产份额约定为夫妻双方共有,夫妻双方携带好身份证、结婚证、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屋登记部门办理即可。同时,因房屋是与父母共有,在申请登记时需共有人共同申请。另如房屋上已设立抵押的,须注销抵押或抵押权人同意后方能办理。

第二问:购房合同里只提供了购买楼层的平面图,其他什么标注都没有,根本看不出楼层实际细节情况,这种情况是否符合规定?开发商是否备案有我已购房屋的详细户型图,如何查询?

答:在2014版《苏州市商品房买卖合同》附件一中,要求开发商粘贴“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文件核准的建设项目平面布局图”,即“建设工程规划方案总平面图”;合同附件二要求开发商粘贴该商品房平面图,同时也约定层高及面积构成,还提示应载明该商品房所在的楼层平面图,并勾出该商品房范围。您对所购商品房户型有疑问时,可以直接要求开发商提供户型图,也可向房屋所在地的规划行政管理部门进行咨询。

第三问:本人现在苏州工业园区工作,户口也在园区,前阵子买期房,尚未交房即尚未取得房产证(今年年底交房);目前因工作调动,工作地点迁往外地,户口跟随迁往。请问,在今年年底交房时,这种情况可以正常办理房产证吗?

答:现苏州市区无限购政策,户口迁出不影响办理房屋登记。

第四问:请问和美家园的定销房可否上市交易?

*名词解释:定销房是指为了妥善安置棚户区的被拆迁居民、使棚户区的原有居民能够买得起房、买得到房,由政府组织,开发企业建设,物业企业管理,以确定的销售价格、套型面积向货币安置的被拆迁居民定向销售的中、小型商品房。

答:定销商品房待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齐全后可转让。

第五问:我的购房款已一次付清,中介在二手房过户过程中,为绕过资金托管提出网签价格填报3万以下,远低于交易价格135万,请问是否违规?

答:根据《关于开展存量房交易资金托管工作的通知》(苏房号),苏州市实行存量房交易资金托管制度,存量房交易资金应实行托管。因此,为维护您自身权益,建议您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第六问:网签合同就是存量房买卖合同吗?中介跟我们在银行签了存量房买卖合同,说是网签合同,但是并没有房管局的章,但是在房管局做备案了

答:网签合同是网上签订的合同,目前苏州市存量房买卖交易,统一使用网上签订的存量房买卖合同。买卖合同原则上只需买卖双方签字确认,通过房地产经纪机构签订的买卖合同也可要求经纪机构加盖第三方鉴证章,无需房管局盖章。

第七问:本人在相城区有一套商品房,贷款已还清,房产证上户主是我,共有人是父母。1、现在我想把房子赠与父母,把房产证上我的名字去掉可以吗? 2、如果可以,是不是意味着我名下没有房产了?是不是可以开无房证明

答:可将房屋通过赠与形式转移登记至您父母名下,如登记完成后,您名下在苏州市区无住房,可开具无房证明

第八问:非苏州户口,准备在苏购买二手房,需要携带什么资料?

答:二手房买卖需先网签、资金托管,然后由买卖双方(含配偶)携带身份证、婚姻状况证明材料、网签合同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等材料到房屋所在地的登记部门申请转移登记。另,如房屋上已设定他项权利的,需注销他项权证后方能办理转移登记。

第九问:我的房子是婚后买的,离婚后离婚协议注明房子归我,上面有民政局的公正,现在我要卖这套房子,前任已经不在苏州,不可能回来和我一起办这个手续,请问我一个人要卖这房子的话手续该怎么办

答:根据您所述情况,您须到房屋登记部门办理离婚变更将房屋登记至您名下后再出售。

第十问:我有一处市区房子在售,中介说,买家付了首付后,就要去房管局办理过户了。我担心办理过户后,那么房子就是买家的了,如果买家银行贷不到款,或者买家找不到,我剩余的房款如何能保证拿到?

答:根据苏州市房产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苏州市中心支行《关于开展存量房交易资金托管工作的通知》(苏房号),苏州市实行存量房交易资金托管制度,存量房交易资金托管范围包括购房定金首付款购房贷款等全部房款。一般待转移登记完成后,买家领取房屋权属证书、卖方领取托管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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