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根据2014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统计结果,6月19日,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文相应调整缴存基数上限。缴存基数上限暂定为苏州市2014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即17700元。本次缴存基数调整从7月1日起正式开始实施。
【苏州房天下讯】根据2014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统计结果,6月19日,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文相应调整缴存基数上限。缴存基数上限暂定为苏州市2014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即17700元。本次缴存基数调整从7月1日起正式开始实施。
按照惯例,苏州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每年上调一次。6月19日,苏州房天下小编从苏州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7月1日起,苏州市公积金开始新的缴存年度,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也需相应调整。
苏州市2015年度住房公积金调整工作及缴存单位基础信息核对工作将从7月1日起正式开始,届时,全市所有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都应前往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下属办事处、管理部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调整工作。职工缴存基数、缴存比例维持不变的单位也应按要求重新申报单位职工的缴存数据。所有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都应在新的缴存年度足员、足额、及时缴存住房公积金。
目前,已经开通了公积金网上业务系统的单位,可以通过云服务平台,登陆“网上单位业务”系统,自行进行缴存基数调整和基础信息核对,不需要再向承办银行网点提供相关纸质表格及材料。
本次公积金年度调整几大特点:
1、突出按时缴存
据悉,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通过系统控制的方法,对于职工工资基数确定低于上年水平或低于当地人社部门规定的社保低缴费基数的,需经公积金管理机构审核后,方能调整,但是低不得低于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的当年低工资标准。
2、注重办理实效
为督促各缴存单位尽快办理缴存基数调整业务,今年的调整也去办理期限控制在2个月内完成。新的工资基数将从7月开始执行,单位调整时间较晚,造成少缴的,应在办理年度调整时一并补缴。
3、维护低收入职工权益
在年度调整期结束后,仍未调整的,其职工缴存基数低于当地社保低缴费基数的,由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统一调整至当地社保低缴费基数。
4、同步开展基础信息核对
为方便单位办理业务,提高效率,单位基数信息核对工作的办理时限与缴存基数调整同步。
5、充分利用云服务平台
云服务平台是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面向缴存单位的网络服务平台。本次年度调整及缴存单位基础信息核对工作,有关文件、资料下载、业务咨询解答均通过该平台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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