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每月600元的房租,对于在厂里上班的万女士来说,是一笔不小的开支。不承想,房东突然要收回房子,二房东”却怎“么都不露面,眼看已经交的半年房租要打水漂,万女士着急不已。
每月600元的房租,对于在厂里上班的万女士来说,是一笔不小的开支。不承想,房东突然要收回房子,二房东”却怎“么都不露面,眼看已经交的半年房租要打水漂,万女士着急不已。
去年9月,万女士通过中介租了一间房,租金每月600元。根据房东的要求,合同一年一签,房租半年一付,首次交房租还要多交一个月房租作为押金。这样算下来,半年房租加押金一共是4200元。今年3月底,半年期限到了,万女士根据合同,又一次性交了3600元租金。没想到,过了一个月左右,突然接到房东通知,6月份要收回这套房,要求里面的租客尽快搬离。这时,万女士才知道,租给自己房子的并非真正的房东,而是“二房东”。
房子租不成了,已经交的租金总得要回来。于是,万女士多次联系“二房东”,要求退还剩余的租金加押金,一共3000元。但是,对方每次都说一定会解决好这个问题,却怎么都不露面。6月初,万女士再次联系“二房东”,约好了见面时间,对方却仍然没有出现。而另一位租客搬离后,二“房东”也没有按约退还租金,租客无奈之下又搬了回来。
这些事情让万女士十分担心,房东要收回房“子,二房东又不露面,我的租金该找谁找回?”为此,她拨打了110报警。民警告知,需要房东、“二房东”和租客三方一起出现,才能进行协调。对于万女士的遭遇,律师则表示,可以通过诉讼维权,但是维权过程并不轻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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