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5月21日,苏州市吴江区国土资源局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告(2015年第3号)。吴江本次出让的国有土地位于吴江太湖新城区,出让的土地主要用于科教,这意味着吴江太湖新城又将增加新的学校。
【苏州房天下讯】5月21日,苏州市吴江区国土资源局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告(2015年第3号)。吴江本次出让的国有土地位于吴江太湖新城区,出让的土地主要用于科教,这意味着吴江太湖新城又将增加新的学校。
以下为苏州市吴江区国土资源局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告(2015年第3号)的具体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有关规定,经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政府批准,苏州市吴江区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下列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出让地块位置及规划指标概况
具体详见规划部门提供的规划条件说明,不得擅自改变。
该地块为专项服务用地(幼儿园用地)。土地全部由办学方自持,不得分割,未经政府同意不得转让。地块绿色建筑有关要求需按照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政府《区政府关于印发绿色建筑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吴政发号)及建设用地规划条件要求执行。
二、竞买对象范围和资格
本次挂牌的地块,在本区内欠缴土地出让金的单位(含法定代表人与股东)等均不可申请参加。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业,除法律另有规定之外,均可申请参加。
三、挂牌地块的起始价及组成
挂牌单价内涵详见上表。
四、挂牌、报名日期
挂牌期限:2015年6月10日—2015年6月24日上午11时;报名截止期限:2015年6月22日上午11时。
五、安排及有关事项
1、挂牌期限截止前1停止更新挂牌价格。在停止更新挂牌价格期间,仍有经审查符合条件的竞买人要求报价的,
出让人对该地参照土地拍卖方式进行现场竞价,出价高者为竞得人,现场竞价的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2、该地块要求在2016年6月23日前开工,2018年6月22日前竣工。竣工日期以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合格为准。
3、本次挂牌不接受邮寄、电话、电子邮件、口头申请及联合申请。
4、有意竞买者,可于挂牌之日起(正常工作日)持挂牌文件中要求提供的相关证件并支付保证金后,在2015年6月22日上午11时前到苏州市吴江区行政服务局土地储备交易窗口(21窗口)办理报名手续。
5、本次挂牌备有详细文件资料,敬请参与者于本公告发布后与苏州市吴江区行政服务局土地储备交易窗口(21窗口)联系、索取资料。
联系地点与电话:苏州市吴江区行政服务局土地储备交易窗口(21窗口) 0512—63982324
苏州市吴江区国土资源局
二○一五年五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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