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办法》。《办法》规定,从2014年10月1日起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业年金制度。实行单位和个人共同缴费,。单位缴纳比例为本单位工资总额的8%,个人缴费比例为本人缴费工资的4%,单位代扣。单位和个人缴费基数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一致。
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办法》。《办法》规定,从2014年10月1日起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业年金制度。实行单位和个人共同缴费,。单位缴纳比例为本单位工资总额的8%,个人缴费比例为本人缴费工资的4%,单位代扣。单位和个人缴费基数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一致。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国家适时调整单位和个人职业年金缴费的比例。
单位缴费按照个人缴费基数的8%计入本人职业年金个人账户;个人缴费直接计入本人职业年金个人账户。
职业年金基金投资运营,按规定计入职业年金个人账户。工作人员变动工作单位时,职业年金个人账户资金可以随同转移。办法已于去年10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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