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编者按:昨天下午开始,由物价、住建等部门人员组成的督查组将对苏州市区范围内的7家委托有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管理的住宅小区进行专项督查,查找他们在物业服务收费方面的问题。 自2014年以来,苏州先后出台了《关于印发苏州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关于制定公布普通住宅物业公共服务分类分项分级标准及政......
编者按:昨天下午开始,由物价、住建等部门人员组成的督查组将对苏州市区范围内的7家委托有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管理的住宅小区进行专项督查,查找他们在物业服务收费方面的问题。
自2014年以来,苏州先后出台了《关于印发苏州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关于制定公布普通住宅物业公共服务分类分项分级标准及政府指导价标准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住宅小区汽车停放收费的通知》。但是,从市价格举报中心1至3月份受理举报投诉统计情况来看,物业服务收费投诉还较多,到目前为止已达74件,占受理量7.5%,其中咨询71件,举报3件。
为此,市物价局、住建局联合下发《关于开展物业服务收费明码标价专项督查的通知》,要求2月16日至3月15日由各区物价和住建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住宅小区落实物业服务收费明码标价规定情况进行拉网式排查,对发现问题的及时处理。在此基础上,督查组从昨天起到3月31日,对部分小区物业公司进行随机抽查,指导物业企业将现行物业管理服务质量和价格规范做到公开、透明。
据市物价局服务价格处处长邱隆平介绍,本次开展物业服务收费专项督查,一是对物业服务企业进行必要的行政指导,落实明码标价,规范企业收费行为;二是通过督查,检验我市物业服务收费政策是否符合客观实际,是否需要补充完善之处,为今后工作提供手资料。“在此基础上,欢迎社会各界,特别是小区业主,对发现有违反规定乱收物业费的企业进行价格举报,举报电话为12358,我们将时间进行查处,给投诉者一个满意答复。”(编辑 徐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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