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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全国房地产开发 95036亿 名义同比增长10.5%

国家统计局  2015-01-20 11:13

[摘要] 2014年,全国房地产开发 95036亿元,比上年名义增长10.5%(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9.9%),增速比1-11月份回落1.4个百分点,比2013年回落9.3个百分点。

一、房地产开发 完成情况

2014年,房地产开发 95036亿元,比上年名义增长10.5%(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9.9%),增速比1-11月份回落1.4个百分点,比2013年回落9.3个百分点。其中,住宅 64352亿元,增长9.2%,增速比1-11月份回落1.3个百分点。住宅 占房地产开发 的比重为67.7%。

2014年,东部地区房地产开发 52941亿元,比上年增长10.4%,增速比1-11月份回落1.6个百分点;中部地区 20662亿元,增长8.5%,增速回落0.7个百分点;西部地区 21433亿元,增长12.8%,增速回落1.4个百分点。

2014年,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屋施工面积726482万平方米,比上年增长9.2%,增速比1-11月份回落0.9个百分点。其中,住宅施工面积515096万平方米,增长5.9%。房屋新开工面积179592万平方米,下降10.7%,降幅扩大1.7个百分点。其中,住宅新开工面积124877万平方米,下降14.4%。房屋竣工面积107459万平方米,增长5.9%,增速回落2.2个百分点。其中,住宅竣工面积80868万平方米,增长2.7%。

2014年,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购置面积33383万平方米,比上年下降14.0%,降幅比1-11月份收窄0.5个百分点;土地成交价款10020亿元,增长1.0%,1-11月份为下降0.1%。

二、商品房销售和待售情况

2014年,商品房销售面积120649万平方米,比上年下降7.6%,降幅比1-11月份收窄0.6个百分点,2013年为增长17.3%。其中,住宅销售面积下降9.1%,办公楼销售面积下降13.4%,商业营业用房销售面积增长7.2%。商品房销售额76292亿元,下降6.3%,降幅比1-11月份收窄1.5个百分点,2013年为增长26.3%。其中,住宅销售额下降7.8%,办公楼销售额下降21.4%,商业营业用房销售额增长7.6%。

2014年,东部地区商品房销售面积54756万平方米,比上年下降13.7%,降幅比1-11月份收窄1.3个百分点;销售额43607亿元,下降11.6%,降幅收窄2.1个百分点。中部地区商品房销售面积33824万平方米,下降3.9%,降幅收窄0.4个百分点;销售额16558亿元,增长0.2%,1-11月份为下降0.9%。西部地区商品房销售面积32068万平方米,增长0.6%,增速回落0.6个百分点;销售额16127亿元,增长3.5%,增速回落0.6个百分点。

2014年末,商品房待售面积62169万平方米,比11月末增加2374万平方米,比2013年末增加12874万平方米。其中,住宅待售面积比11月末增加1352万平方米,办公楼待售面积增加202万平方米,商业营业用房待售面积增加361万平方米。

三、房地产开发企业到位资金情况

2014年,房地产开发企业到位资金121991亿元,比上年下降0.1%,1-11月份为增长0.6%,2013年为增长26.5%。其中,国内贷款21243亿元,增长8.0%;利用外资639亿元,增长19.7%;自筹资金50420亿元,增长6.3%;其他资金49690亿元,下降8.8%。在其他资金中,定金及预收款30238亿元,下降12.4%;个人按揭贷款13665亿元,下降2.6%。

四、房地产开发景气指数

2014年12月份,房地产开发景气指数(简称“国房景气指数”)为93.93,比上月回落0.37点。

附注

1.指标解释

房地产开发企业本年完成 :指报告期内完成的全部用于房屋建设工程、土地开发工程的 额以及公益性建筑和土地购置费等的 。该指标是按照形象进度原则统计累计数据。

商品房销售面积:指报告期内出售新建商品房屋的合同总面积(即双方签署的正式买卖合同中所确认的建筑面积)。该指标是累计数据。

商品房销售额:指报告期内出售新建商品房屋的合同总价款(即双方签署的正式买卖合同中所确认的合同总价)。该指标与商品房销售面积同口径,也是累计数据。

房地产开发企业本年到位资金:指房地产开发企业报告期内实际可用于房地产开发的各种货币资金及来源渠道。具体细分为国内贷款、利用外资、自筹资金和其他资金。该指标是累计数据。

房屋施工面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报告期内施工的全部房屋建筑面积。包括本期新开工的面积、上期跨入本期继续施工的房屋面积、上期停缓建在本期恢复施工的房屋面积、本期竣工的房屋面积以及本期施工后又停缓建的房屋面积。多层建筑物的施工面积指各层建筑面积之和。

房屋新开工面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报告期内新开工建设的房屋面积,以单位工程为核算对象。不包括在上期开工跨入报告期继续施工的房屋建筑面积和上期停缓建而在本期复工的建筑面积。房屋的开工以房屋正式开始破土刨槽(地基处理或打 )的日期为准。房屋新开工面积指整栋房屋的全部建筑面积,不能分割计算。

房屋竣工面积:指报告期内房屋建筑按照设计要求已全部完工,达到住人和使用条件,经验收鉴定合格或达到竣工验收标准,可正式移交使用的各栋房屋建筑面积的总和。

土地购置面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本年内通过各种方式获得土地使用权土地面积

土地成交价款:指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土地使用权交易活动的终金额。在土地一级市场,是指土地后的划拨款、“招拍挂”价格和出让价;在土地二级市场是指土地转让、出租、抵押等后确定的合同价格。土地成交价款与土地购置面积同口径,可以计算土地的平均购置价格。

2.统计范围

全部房地产开发经营法人单位。

3.调查方式

按月(1月份除外)进行全面调查。

4.房地产开发景气指数简要说明

房地产开发景气指数遵循经济周期波动的理论,以景气循环理论与景气循环分析方法为依据,运用时间序列、多元统计、计量经济分析方法,以房地产开发 为基准指标,选取了房地产 、资金、面积、销售有关指标,剔除季节因素和随机因素的影响,采用增长率循环方法编制而成。国房景气指数选择2000年为基年,将其增长水平定为100。通常情况下,国房景气指数100点是合适的水平,95至105点之间为适度水平,95以下为较低水平,105以上为偏高水平。

5.东、中、西部地区划分

东部地区包括北京、天津、河北、辽宁、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广东、海南11个省(市);中部地区包括山西、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8个省;西部地区包括内蒙古、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12个省(市、自治区)。

6.增长速度计算

房地产开发 增长速度为名义增速,由于固定资产 价格指数按季进行计算,除1-3月、1-6月、1-9月、1-12月可计算房地产开发 实际增速外,其他月份只计算名义增速。

楼市筑底?2014年12月一线城市量价双升(来源 每日经济新闻)

据了解,1月18日国家统计局发布70个大中城市房价数据显示,2014年12月,一、二手房价格上涨城市数量均有所增加。

在此前,70个大中城市新建商品房价已经连续3个月环比无一上涨。与此同时,国家统计局城市司高级统计师表示,房价环比降幅也继续收窄。

记者据国家统计局的房价数据测算,70个大中城市,2014年12月新房新建商品住宅价格平均环比指数为99.58,环比上升0.17%,连续4个月上升。

二手住宅价格均环比指数为99.67,环比0.06%,连续3个月上升。

据了解,更值得一提的是,刘建伟表示,受前期信贷政策调整、央行降息、年底开发商为消化库存加大推盘力度等多重因素影响,2014年12月新建商品住宅成交量环比增长近9%,再创年内新高。

一线城市率先回暖

作为楼市的风向标,一线城市止跌速度要快其他城市。

刘建伟介绍,2014年12月,北京、上海(楼盘)、广州(楼盘)、深圳4个一线城市新房成交套数环比增长均15%

“量涨”之时,一线城市的房价也现复苏通道,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14年12月,一线城市二手房价格环比全面上涨,这也是一线城市二手房价自2014年6月下跌以来的首全部上涨;

新建商品房价,仅深圳一地房价上涨,微涨1.2%。

更值得一提的是,一线城市在去年年底显现的翘尾行情,已经传至土地市场。

2015年1月上旬,一线城市土地成交合计14宗,平均楼面价每平方米达到了11743元,溢价率达到了30.46%。

其中,5宗住宅用地成交的楼面价每平方米达到了17353元,均创2014年来新高。

北京中原地产市场研究部总监张大伟认为,相比三四线看得见的风险,一线城市的楼市更为安全,现在房企正全面回归一线城市抢夺土地,楼面价接近或者超过房价已经成为一线城市土地市场的常态。

张大伟亦认为,在高地价频出的背景下,一线城市房价也将持续进入上升通道中。

仅5城市限购

就在国家统计局发布房价数据前一日,厦门(楼盘) 发文取消限购。

也就是说,截止目前,仅有北京、上海、广州、深圳、三亚(楼盘)仍在执行限购政策。

此前由中国社科院发布的住房绿皮书《中国住房发展报告(2014-2015)》指出,2015年房价将以软着陆为主,限购政策可能全面退出,一线楼市有望下半年出现复苏。

2015年初,有关一线城市在2015年取消限购的市场传言也频频传出。

记者自住建部获悉,在部署2015年楼市工作时,住建部部长陈政高强调要准确把握市场运行中存在的新情况、新问题,注意地区间的差异,跟着市场走势,积极应对,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并未提限购等房地产调控的字眼。

在张大伟看来,这意味着,一线城市将具备限购调整的自主权。

不过,张亦认为,对于一线城市而言,限购并不只是抑制购房需求的楼市调控措施,长期来看,是服务于一线城市控制人口规模新型城镇化方向,很难退出。

记者亦致电四大一线城市房管局、市场机构及开发商获悉,2015年,一线城市全面退出限购的概率不大。

上海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相关人士表示,上海住房限购政策并未变化。

一位接近北京 的人士告诉记者,北京并未在政策层面上对取消限购有过探讨,短期来看,取消限购的概率不大。

北京万科总经理刘肖也告诉记者,从2014年限购退出的城市来看,实际对市场的刺激作用有限,限购退出是迟早的事,但短期来看,一线城市尤其是北京全面退出的概率不大。

改善性住房需求上位

虽然短期来看,一线城市限购全面退出的概率不大,不过,原住建部政策研究 副主任王珏林认为,政策存在微调可能性,比如释放改善性住房需求。

东部一位住建系统的人士告诉记者,2015年的楼市状况并不一定会比2014年简单,不同城市、区域间的分化将会更加持续。

在一线城市楼市复苏的背景下,根据数据,2014年12月杭州(楼盘)、宁波(楼盘)、海口、温州(楼盘)、金华(楼盘)这5个城市,出现了低于2010年定基价格的情况。

上述住建系统人士认为,在此背景下,也要求各地更加积极主动作为,在楼市调控措施上,相比前,地方将更具自主权并偏向市场化手段。

国家发改委副主任朱之鑫在1月16日召开的首次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表示,房价适当波动是在挤出投机性需求,并不意味着未来 在房地产调控方面无所作为,2015年将稳定住房消费,重点是满足从生存性需求向改善性需求和舒适性需求转变。

张大伟认为,此前诸多限购、限贷等诸多政策在抑制 投机性购房需求时,也一定程度上误伤了改善性住房需求,未来释放改善性住房需求或将成为解决高库存的重点。

中国房地产住宅研究会副会长顾云昌认为,当前楼市确实出现供过于求和阶段性饱和情况,在相对市场饱和的状态下,去库存将成为重点,在刺激住房消费方面,除了满足首套刚需以及新进城市的新市民购房需求外,改善性购房需求也存在很大的释放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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