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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约还未到期商场让撤柜 商户:缴租金不肯收

海南特区报  2014-08-04 11:52

[摘要] 位于海口南宝路的桔利商业广场20多名商户最近有点烦:在租约还未到期的情况下,商场管理方突然贴出告示,要求所有商户在8月4日前撤出。

位于海口南宝路的桔利商业广场20多名商户最近有点烦:在租约还未到期的情况下,商场管理方突然贴出告示,要求所有商户在8月4日前撤出。对此,桔利商业广场管理方海南大好分享商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表示,因为商户没有按合同约定在7月25日前缴纳租金,已经违约,商场有权与其解除合同并要求其离场。而商户们则称,他们曾于7月27日前后欲向商场管理方缴纳租金,并未超出合同约定的7天宽限期,但管理方却不愿意接金,只想逼商户离场。

商场一楼全部停水停电,部分商铺已停业

昨日上午,记者在海口桔利商业广场内看到,一楼所有商铺都没亮灯,有些商铺已停止营业,部分仍坚持营业的商铺也挂出了“清仓打折”的告示。“从昨天开始就全部停水停电了。”一楼一商铺负责人李女士告诉记者,7月份商场的空调就停开了,至今已半个多月,水电也时有时无。“没空调客人根本都不愿进来,还怎么做生意?”李小姐告诉记者,商户们曾多次向商场管理方反映这一问题,但一直没有得到解决。7月25日是合同约定的缴纳8月份租金的截止日期,她和一些商户并没有缴纳租金,而是向商场管理方提交了一份解除租赁合同的告知函。

记者注意到,在这份有17名商户签名的《关于解除租赁合同的告知函》中,除了要求解除租赁合同外,商户们还要求商场管理方退还商户们此前缴纳的三个月押金,并按合同规定赔偿3个月的承租违约金,同时赔偿损失等。据李小姐和另一商铺负责人肖小姐等人介绍,他们的这些诉求并没有得到商场管理方的积极回应。8月1日,商场管理方下发通知,称商户们不缴纳租金,已经违反合同约定,管理方要求他们在8月4日前撤柜,同时保留追缴租金、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

商户:商场就是想把人逼走,以便整体出租

“明明是商场违约在先,没有提供相应的服务导致我们受损。至于8月份的租金,7月27日前后我们也曾前去缴纳,但他们不肯收,怎么就变成我们违约了呢?”商户吴女士告诉记者,商场内大部分商户都是去年7月左右与商场签订的租赁合同,合同到期时间基本上都在明年年中。现在合同履行仅一年,商场就要求商户离场,就是想把商户们逼走,以便将商场整体出租给他人。

因为桔利商场管理方海南大好分享商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设在该商场的办公室已经人去楼空,昨日下午,记者联系上了代表该公司处理此事的张律师。“因为商户和商场管理方对此事的处理意见分歧较大,目前仍未达成一致,还需进一步协商。”张律师告诉记者,商场管理方之所以要求商户离场,一方面是因为部分商户提出了解除租赁合同的诉求,另一方面则是因为商户们未缴纳租金,已经形成了违约。

对于商户们提出的诸如退还押金及赔偿相关损失的诉求,张律师表示,因为商户违约在先,商场没有义务满足商户的诉求,但出于人道主义,对于在规定时间内离场的商户,商场将酌情退还一部分押金,但其他诉求恐怕无法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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