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德国最早的时候有一部《明法典》,对于使用类的租房考虑得非常详细,而且德国在房屋建设的时候也有一部《住宅建设法》。房子建设的时候,一定要考虑公益和福利的基调,考虑了一些中低收入的群体。
买不起房是一回事,但如果连房租都付不起,事可就闹大了。在德国,因为房租涨得太快,不仅房客受不了,连政府都看不下去了。1日,德国新租房法正式生效。新法规要求三年内租金涨幅不超过15%。若租金超过当地政府“指导价格”50%的,房东被认为赚取暴利,可入狱三年。
新法可限制房租过快上涨
德国的时候有一部《明法典》,对于使用类的租房考虑得非常详细,而且德国在房屋建设的时候也有一部《住宅建设法》。房子建设的时候,一定要考虑公益和福利的基调,考虑了一些中低收入的群体。更有一部《租房法》,规定房屋的租金在三年内上涨不得超过20%,所有大中型城市每年都要更新一个租价表,根据租价表各地再制定合理的房价。
而此次修改后的新法规要求三年内租金涨幅不超过15%。新法还延续以前的一些规定,例如房屋租金应该按照各地政府的“指导价格”,超过这一价格的20%算是违法行为,房客有权将房东告上法庭;超过50%,房东被认为赚取暴利,可入狱三年。
即使房东有正当理由想提高租金,也必须经过房客同意。如果房客不同意,房东只能提起诉讼,而不能自己强行提高租金。
新法不再向房客一边倒
另一方面,为了得到业主的支持,德国政府也制定了一些保护房东条款。其中有:房客不得因为房东对改善住房条件(例如安装新的采暖系统)的行为而要求减租。他们必须忍受噪声、灰尘以及屋外的脚手架。但如果安装过程超过三个月,房客可以要求补偿。
德国建设部长彼得·拉姆绍尔认为,新法不仅可以限制房租过快上涨,也可以平衡此前法律向房客“一边倒”的局面。这部新法将会在柏林、慕尼黑首先生效,其他大城市如波恩、科隆仍在审议中。
德国人爱租房不爱买房
买房还是租房?对于很多德国人来说,他们的选择多数会是后者。这是德国人普遍心态,一个原因是德国租房市场很健全。
“我没有钱买房。”作为一个地道的德国人,中国银行德国法兰克福分行的雇员朱丽直率地说。没有丰厚的收入、喜欢旅游、要求一定的生活品质、工作的流动性,这些都是德国人不买房的理由。
没钱买房,但是朱丽并未因此而焦虑。因为德国政府花了大气力建设、完善了租房市场。由于德国严格的租房法,注重保护房客的利益,租房的安全感并不亚于买房,数十年居住在一所出租房中的德国家庭不在少数。统计数据显示,德国超过50%的家庭租房居住,这一比例在年轻人中更高,其中不乏医生、白领等高收入者。
爱租房的国情,还催生出了一个特殊群体,那就是德国租客协会。由于房源紧张、出租秩序混乱,租客协会早在1868年就在德国德累斯顿市出现了。现在,德国各地的租客协会会员超过300万人,成员大多是左翼活动家、移民、退休员工等。德国租房“指导价”不由供求关系决定,很大程度上也是因为租客协会的存在。北京商报记者王可 综合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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