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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限贷细则落地 购房需求趋减楼价趋稳

中国房地产网  2016-11-06 16:35

[摘要] 在“十一”前后新一轮楼市调控中,苏州显然是政策落地迅速,调控力度显著的城市之一。

在“十一”前后新一轮楼市调控中,苏州显然是政策落地迅速,调控力度显著的城市之一。

10月3日,为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平稳健康发展,苏州市宣布加码限购政策,自10月4日起,本地户籍和外地户籍都被纳入限购范围,同时对住房信贷公积金贷款等进一步收紧。

10月27日,一份《苏州市个人住房信贷业务自律机制会议纪要》传出,这意味着苏州限贷细则正式落地。

限贷细则落地

为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房地产市场调控的意见的通知》(苏府[2016]150号)精神,苏州市个人住房信贷业务自律机制分别于10月9日、26日召开全体会议,对有关落实情况进行了讨论。10月27日,这份名为《苏州市个人住房信贷业务自律机制会议纪要》的限贷细则正式公布。

《纪要》要求成员单位认真做好《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房地产市场调控的意见的通知》(苏府[2016]150号)在所辖分支机构和相关业务人员中传导和学习掌握,确保全体业务人员及时、全面、准确掌握文件政策各项精神和要求。同时,严格按照苏府[2016]150号文件要求和自律机制相关决议规范合规的开展个人住房信贷业务,做好自查自纠工作。

与此同时,《纪要》正式公布调控新政执行标准。家庭名下房屋套数认定标准及材料要求据悉,目前苏州市住建部门正在升级全市联网查询系统。因此规定在系统升级投产前的过渡期内,在限购区域(市区、吴江、昆山、太仓)购买商品住房的:如客户户籍属于苏州大市区域内,必须要提交户籍所在地、购房所在区域的有房证明/无房证明(如显示有房,须提供有房套数证明),并出具家庭拥有房屋套数的承诺书。如客户户籍非苏州大市区域内,则要求提供购房所在区域有房证明/无房证明(如显示有房,须提供有房套数证明),及其家庭拥有房屋套数的承诺书。

另外,借款人家庭认定标准为夫妻(含未成年子女),各行应根据上述材料及借款人家庭其他材料综合判别借款人家庭拥有住房套数,并严格执行相应适用的住房贷款政策

针对一手住房的新政执行时间节点和认定标准,《纪要》明确,在10月4日之前签订网签合同的,可执行原政策。

而在10月4日前已签订认购协议且已支付部分房款的预售房源,如继续执行原政策,则必须能够同时满足以下要求:1.开发商必须已获得预售许可证、客户签订认购协议时间及支付部分房款(含定金首付款等)时间必须在 10月4日之前;2.已支付部分房款(含定金、首付款等)必须以转账方式支付至开发商公司账户;3.付款方必须是购房人本人、配偶或直系亲属(包括父母、子女、爷爷奶奶、外公外婆)。

关于房贷结清证明造假问题《纪要》表示,针对近期各行普遍反映客户提交房贷结清证明造假的问题,为规范操作杜绝造假,保护银行权益,对客户提交的非本行房贷提前结清证明,各贷款受理行必须在放款前再次审核征信报告,确保征信报告中贷款记录显示已结清方可放款。

同时《纪要》指出,鉴于住建部门已经明确“10月4日前已签订认购协议且已支付部分房款的预售房源除外”中的预售房源包括二手存量住房,为保持政策执行的统一性,各行可在住建部门审核的基础上,根据交易双方的实际情况明确本行信贷政策。

10月房价环比下跌15%

10月3日的政策加码对苏州而言是经历多番调控后的又一次整顿,面临限购、限贷政策的收紧,整个苏州楼市也在经历快速降温。

据365数据研究中心数据显示,2016年10月,苏州全市商品房成交9210套,同比减少27.93%;成交面积96.61万平方米,同比减少33.55%,其中住宅成交5837套,环比减少30.45%;成交面积73.05万平方米,环比减少26.66%,同比减少45.88%;住宅成交均价17321元/平方米,环比下跌15.81%,同比上涨33.14%。

从10月苏州整体的成交总量与成交均价来看,与传统的“金九银十”销售旺季相比均略显逊色,呈现出量价齐跌的态势,而这也说明在政府的连续调控下政策作用正在逐步显现。

另一方面,据365数据研究中心统计,苏州从2015年1月至今年3月,存量一直持续下滑。与往年同期相比,2016年10月份住宅存量是2011年同期的0.81倍、2012年的0.73倍、2013年的0.52倍,2014年的0.65倍,苏州住宅市场存量依然处于供不应求局面。

由于此前8月11日出台的“苏十五条”政策相对温和,再加上苏州市场中购房需求相对稳定,因此苏州的存量一直保持下降的态势。与此同时,10月3日新政出台后,苏州市物价局、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部门大大加强了对市中心区域高价住宅的成本审核,这一举动明显减缓了苏州高价房入市的步伐,使得部分高价新房入市的节奏放缓,市场供应有所缩减。

除了公布细则之外,整个10月苏州楼市的各个细节也都在经历着调整。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10月13日发出通知,明确即日起在苏州的存量房(二手房)交易中,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房屋所有权人实施联动惩戒,并提醒房屋买受人在买房前,可通过“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对出卖方(房屋所有权人)及该房产的相关信息进行查询。

10月12日,苏州市价格协会房地产行业分会联合16家房企举行公开倡议活动,号召苏州全市房地产企业严格落实政府房价调控要求,共同承担起企业应负的社会责任。

10月13日至14日,苏州有165家房地产开发企业与当地物价部门签订价格信用承诺书,向社会作出公开承诺,严格遵守价格法律法规,切实承担起企业肩负的社会责任,努力规范自身销售过程中的价格行为。

一位苏州本地开发商告诉中国房地产报记者,2015年1月至2016年10月,苏州房价短期内上涨过快,各个板块房价呈现博弈态势,如新政加码调控落地,有形之手渐入苏州楼市,楼市降温在所难免。未来,面临严新政,苏州市场内的购买需求会有所减少,库存出清周期也会回稳上升,但整体库存风险仍将在可控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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