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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好心借房却被好友卷走百万 不动产登记并非儿戏

法邦网  2016-11-02 17:12

[摘要] 广州花都一对老夫妻好心将名下房屋无偿出借并过户给好友为其女儿办理入户 手续,但好友却在领取了该房拆迁补偿款后逃之夭夭。

老人好心借房却被好友卷走百万

广州花都一对老夫妻好心将名下房屋无偿出借并过户给好友为其女儿办理入户 手续,但好友却在领取了该房拆迁补偿款后逃之夭夭。2012年5月2日,出于照顾的目的,鲍某夫妻便将房屋借给于某、陈某,让其为女儿办理在花都入户 的手续。2012年6月1日,该房屋过户至于某、陈某名下。2014年3月9日,当地 为建设 征收了于某、陈某名下的涉案房屋,并支付了于某征收补偿款共计123万多元。鲍某、李某多次追讨补偿款未果,无奈之下向法院起诉。真是人心叵测!花都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该好友向老夫妻返还房屋补偿款123万多元及利息

不动产登记并非儿戏

物权法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需要经过依法在国土房管部门登记才发生法律效力,登记的不动产 权人受到法律保护,而以协议方式隐名持有不动产的,比如因为限购而借用他人名义购房,或者假离婚过户房产到另一方配偶名下,或者如本案中的为孩子 借用房子,实际上都存在法律上的较大风险,即房产脱离真房主控制。

像本案中,房产,是关系到人民生活的根本大事。如果不是本案的老夫妻俩有《房产借用协议书》,能够表明双方真实的关系既非买卖房屋,亦非赠予房屋,而是无偿借用房屋,被告夫妇有明显的侵权行为,法院都很难会支持俩人的诉求。

其实除了本案中的借房这一情形,生活中常见的就是假离婚。为了逃脱限购令的限制或者为了规避债务,很多夫妻都会选择假离婚将房产进行过户,但“弄假成真”的也不在少数,所以,大家应该严格、慎重的对待不动产登记过户问题,千万不要把不动产登记当作儿戏,万一出现纠纷,法院只承认登记过的信息。

以上就是关于不动产登记纠纷的一些介绍,希望对您有帮助。更多相关不动产知识,您可咨询网站律师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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