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平稳健康发展,10月3日,市政府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房地产市场调控的意见》,从完善土地出让条件、调整商品住宅购买政策、完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严控公积金贷款、强化商品房价格管理、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六个方面,对土地拍卖、限购限贷、价格管理、市场监管等作出了进一步强化调控的意见。物价部门表示,将严格贯彻落实市政府新调控意见,切实加大商品房价格管控力度,努力引导和稳定市场预期。

  在商品房价格管理方面,我市物价部门将加大成本约束力度,严控房价申报。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政府要求科学合理确定申报价格,物价部门对于新提出价格备案的楼盘,将组织开展成本调查,严格界定成本范围、内容、支出,出具规范的成本结论,并以此为参考确定楼盘申报价格,指导企业合理定价。经物价部门严格成本核算确定备案价格后,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一次性公开全部准售房源及每套房屋价格,实际销售价格不得高于备案价格。对于同一批次分批销售时,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提高销售价格。同时,房地产开发企业提出的下一批次备案价格不得高于上一批次同类型房屋成交均价

  在商品房销售价格行为的监管方面,我市物价部门将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严查价格违法。按照市政府要求,我市物价部门将联合住建部门,持续开展对商品销售行为的专项检查活动。对存在捂盘惜售、哄抬价格、串通涨价、价格欺诈、搭车收费、不明码标价等价格违法违规行为的,将依法依规从严从快查处;对于存在拒不按规定执行价格申报制度、虚构成本、提供虚假价格申报材料、超过申报价格销售房屋等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将依法暂停房地产开发企业网上销售,降低直至取消其开发资质。

  10月4日,我市商品房专项检查持续进行,物价部门和住建部门的执法人员分成两个小组,先后现场检查了鸿文雅苑(恒基旭辉城)、佳兆业悦峰、鹿山雅苑等多家楼盘,检查中发现有楼盘涉嫌存在捂盘惜售行为,受到了执法机关的立案调查处理。

  物价部门表示,将把市场执法和价格管理有机结合起来,对于存在价格违法、失信行为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今后物价部门在申报价格的管理上将更加从严、从紧把控。对于申报价格合理、价格行为规范的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价部门将加快价格审核流程,增加市场供给,有效稳定房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