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日前三部门联合发文,自10月8日起将全面推行异地贷款业务。然而,房天下小编今日从苏州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得知,目前苏州并未实行该政策,“苏州还未收到中央的红头文件,也没接到上级的相关指示。”
【苏州房天下房天下讯】 日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发文,自10月8日起将全面推行异地贷款业务。消息一出,业内便开始分析该政策实行难度。10月9日,房天下小编走访苏州工业园区公积金管理中心得知,苏州目前并未实行该政策。 “还没接到中央红头文件,也没接到上级相关指示。具体实行时间暂不得知。”
根据“中心”10月8日发布的新公告,苏州工业园区公积金管理中心将推出“个人住房公积金贴息(组合)贷款业务”(简称贴息贷)。
参保人员申请贴息贷款仍然享受公积金贷款的各项权益,利率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编者注:即1年期至5年期,年利率3.25%;5年期以上,年利率3.75%),住房公积金贷款与商业贷款的利息差额由“中心”承担,参保人员将无需承担任何额外费用。在签订合同后的5个工作日内即可完成放款。(具体可到大厅一楼建行、工行柜台咨询)
园区住房公积金高贷款额度
小贴士:申请公积金贷款易忽视的两个问题
1、“连续”足额缴存6个月
参保人员需注意住房公积金缴费状况是否满足“申请贷款当月之前已连续政策足额缴存住房账户满6个月”的条件,若存在不连续缴费或不满6个月的情况,“中心”是不予受理的。若近6个月存在补缴月份的,需与单位人事联系办理。
2、个人养老应计存款额是否留足
如因购房使用过公积金造成个人养老应计存款不足的,参保人员应进行现金补足后方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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