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苏州市住建局、民政局、物价局以及财政局联合发布通知,2012年7月1日起调整苏州住房保障中低家庭收入标准、公租房配租范围以及苏州购房补贴政策等6项内容。苏州市住建局相关人士介绍,调整后的购房补贴达3570元/平方米,为国内最高标准。
苏州市住建局、民政局、物价局以及财政局联合发布通知,2012年7月1日起调整苏州住房保障中低家庭收入标准、公租房配租范围以及苏州购房补贴政策等6项内容。苏州市住建局相关人士介绍,调整后的购房补贴达3570元/平方米,为国内标准。
据了解,今年苏州城区的廉租住房配租、公共租赁住房配租、中等偏低收入家庭住房供应三项保障性住房均处于建设、筹措房源阶段,其中城区计划供应中低收入家庭住房1400套。今年保障性住房预计在9月进行确认登记,12月进行配租摇号和供应摇号。
六大调整
1.市区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
从1200元调整到1380元
2.市区中等偏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
从1700元调整到1900元
3.城区的政府购房补贴标准
从3400元/平方米调整到3570元/平方米
4.领取政府购房补贴的公有住房收回价格
从3500元/平方米调整到3675元/平方米
5.城区2012年度城市居民公共租赁住房配租对象
扩大到中等偏低收入无房家庭。基本租金为住房市场同类地区、同类住房平均租金价格的70%左右
6.城区2012年度中低收入家庭住房优惠面积内的销售价格
从3190元/平方米调整到3350元/平方米,优惠面积外销售价格仍为6000元/平方米
住房保障准入门槛降低
根据通知,7月1日起,苏州市区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从1200元调整到1380元,市区中等偏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从1700元调整到1900元。
“调整此标准后,意味着苏州市区居民中凡本地户籍5年以上、人均住房面积18平方米以下、人均月收入1900元以下的家庭,均可到户籍所在的街道行政服务中心申请住房保障。”苏州市住建局住房保障处徐处长表示。
经审查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收入、低收入、中等偏低收入三类住房困难家庭,均可梯度享受配租廉租住房、实行公房租金减免、发放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发放政府购房补贴、供应共有产权型住房、供应中低收入家庭住房、配租居民公共租赁住房7种形式的住房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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