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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某楼盘物业收费惹争议 住建局:应严格按照购房合同条款

城市商报  作者:徐锦  2012-01-22 08:43

[摘要] 日前,家住高新区滨河路鑫苑国际城际花园的高先生向记者反映,他从2010年入住小区后,因为小区内的公共设施没有完善,物业公司收费两年来都有一定折扣。但随着入住时间增加,物业费越收越贵,从2012年起就要全额收费了,可小区公共设施依旧没有投入使用,这是怎么一回事?

本报讯 “7折、8折、9折、全额……这小区的物业费怎么让人看不懂呢。”日前,家住高新区滨河路鑫苑国际城际花园的高先生向记者反映,他从2010年入住小区后,因为小区内的公共设施没有完善,物业公司收费两年来都有一定折扣。但随着入住时间增加,物业费越收越贵,从2012年起就要全额收费了,可小区公共设施依旧没有投入使用,这是怎么一回事?对此,物业公司解释,物业费优惠确有相关政策,但与小区配套设施并无关系。而高新区管委会住建局的工作人员也表示,物业收费以签订的合同为准。

业主:设施没建好,物业费就开始全额收了?

高先生告诉记者,鑫苑国际城际花园1期2010年5月交房,办理入住后,他开始给小区鑫苑物业上缴物业费。按照购房时的合同规定,总的物业费为每月2.3元/㎡。物业费用分很多部分,除去电梯费用、公共电费等公共设施维护外,单单物业管理费用则为1.3元/㎡。据高先生介绍,他次缴纳物业费时,物业公司的工作人员告诉他,因为小区设施还未完善,因此每月1.3元/㎡的物业管理费给打7折,加上另外没打折的费用,每平方米物业费只需收1.9元左右。

“2011年上半年开始,7折优惠变成8折,到了下半年8折又变成9折。”高先生坦言,他对小区物业收费的规定并不熟悉,只是从一些渠道了解到,如果小区里设施建设不齐整,按规定物业公司是需要给予业主物业费一定优惠的,而在2011年之前收费比例虽然逐步增多,但还是有一定折扣。

可到了2012年,他于前几天到物业处缴纳季度物业费时,工作人员却告诉他现在没有优惠了,新的一年起物业费按全额缴纳。“可是小区里的相关设施都没齐整呢,幼儿园说是2011年9月开放的,没有;小区会所里的游泳馆、健身房开放给业主使用,也没有。那怎么物业费就开始全额缴纳了呢?”高先生认为,既然配套设施没有完成,业主们还没有享受到应有的福利,物业费还是应该给予一定优惠。

开发商:优惠政策是因为分期开发,恢复全额符合规定

对于高先生反映的问题,鑫苑国际城际花园小区的物业河南鑫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表示,高先生可能有些误解了物业优惠的规定。

“高先生的房子属于小区的1期住房,当时按照政策规定是这样的:因为开发商属于分期滚动开发,对于已经入住的业主们的物业费要有适当优惠,比例为15%到30%。”据鑫苑物业负责人张经理解释,1期住户因为入住时间较早,在开发商开发2、3期时可能会被各类施工因素所影响,比如施工中噪音、挡到了小区道路的建材、搭建在外影响美观的脚手架等,因此会按规定在物业费上给予业主们一定优惠。但随着小区内2、3期逐渐开发完毕,按理1期住户从2010年下半年起就可以不必享受优惠物业费了,但物业公司还是决定逐步增加物业收费比例,让业主们能有一个过渡期。“现在1、2、3期都已经交房,小区建设也全部完成,所以不存在滚动开发造成的影响,所以物业费恢复全额是符合规定的。”张经理说。

而关于业主高先生不解的小区建造的配套设施没有按时供住户使用的问题,张经理表示,幼儿园要设成公立幼儿园,本应移交政府部门管理,现在移交工作还在进行,所以耽搁了开园时间;而小区的会所等设施当初就说好属于外包经营,也许会给予小区市民一定优惠,但肯定不是免费开放,招商工作还在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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