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1年度第二批苏州市中心城区(平江、沧浪、金阊区)住房保障申请受理和调查初审工作基本结束,通过初审已基本合格的有486户。
2011年度第二批苏州市中心城区(平江、沧浪、金阊区)住房保障申请受理和调查初审工作基本结束,通过初审已基本合格的有486户。其中,收入家庭36户,低收入家庭257户,中等偏低收入家庭193户;根据国务院国发〔2007〕24号、江苏省人民政府50、51号令、苏房改[2008]20号文件要求,现将本批初审基本合格的486户申请住房保障的申请人家庭情况,向社会进行复审公示。
申请人家庭的详细情况,同时在苏州住建局政务网(www.szjsj.gov.cn)以及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公告栏公示。
如对申请人家庭所公示的情况有异议的,可在10日内向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反映。公示期满无异议或经调查、核实后异议不成立的,将确认申请人具备住房保障的资格。
申请家庭如联系电话、地址等申请情况发生变化的,请及时到各区住房保障办公室(区住建局)进行变更登记,以利于住房保障工作的顺利进行。
请申请家庭和相关人士积极关注相关信息,及时办理相关手续,避免贻误获得住房保障的时机。住房保障的有关政策规定,工作进展、通知、公告以及复审合格的家庭名单等相关信息,可登陆“苏州住建局政务网”或到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公告栏查阅。
联系部门: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
联系电话:6728170867282078
联系地址:旧学前106号
邮政编码:215001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1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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